3月23日,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我市的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对我市牵头的8个考核单位进行了综合考评,圆满完成了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为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考核,我市积极行动,采取“五项措施”,做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考核。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多次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报请市政府出台了《海东市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了各县(区)各市直部门保障粮食安全责任和具体任务。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成立了由市发改委主任任组长,市农发委、市发改委副主任任副组长 ,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市发改委、农发委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加强与市直各部门间的联络沟通。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有决策,都提前跟有关部门通气,反复征求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指定分管领导和联系员,方便沟通,提高行政效率。四是出台考核制度。按照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印发了《海东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和考核评分细则,有效推进了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五是严格落实考核。对各县(区)和市场直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情况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