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从两个方面入手,扎实开展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一是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函〔2017〕211号),及时制定了海东市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工作方案。二是从考核内容、考核评价、考核时间和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考核细则,并根据省考核办评分内容对县(区)和市直部门考核评分表进行了细化。目前工作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定后下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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