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2016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市委《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实施意见》(东直工委〔2013〕62号)文件精神和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会议上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及《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提纲》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增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根据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宣传月期间参加集中宣传1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标语10条、展出展板5块、举办法制讲座2场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受教育群众达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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