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改革总体部署。4月10日上午,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在海南省博鳌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开放共创繁荣 创新引领未来》的主旨演讲。习近平强调,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中国人民用双手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振兴,就必须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习近平强调,面向未来,我们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努力实现持久和平;要对话协商、共担责任,实现普遍安全和共同安全;要同舟共济、合作共赢,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要兼容并蓄、和而不同,使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纽带;要敬畏自然、珍爱地球,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碧海、绿水青山。习近平强调,在新时代,中国人民将继续自强不息、自我革新,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将继续大胆创新、推动发展,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继续扩大开放、加强合作,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将继续与世界同行、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支持多边主义。习近平指出,实践证明,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习近平宣布,中国决定在扩大开放方面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就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出指导意见。《意见》涉及十个方面共有三十一条。《意见》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的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必将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意见》提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使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意见》提出,要把海南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意见》强调,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坚持整体推进和稳步实施,坚持统筹陆地和海洋保护发展,坚持发挥人才的关键性作用。《意见》提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制度基本建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到2025年,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35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优质公共服务和创新创业环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到本世纪中叶,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高度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成为综合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领先的地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听取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汇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消费;确定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措施,更大力度吸引人才。为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会议确定,一是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二是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中推广使用银行保函。三是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去年已降低25%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按原标准再降低25%。四是将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上限从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降至不超过2倍。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近年来网络提速降费成效明显。下一步,要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围绕促进经济升级和扩大消费,督促电信企业加大降费力度,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确保今年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进一步降低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资费。会议指出,留学回国人员是国家宝贵人才资源,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缓解看病就医难题、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顺应民生期盼使患者更多受益;部署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可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让患者少跑腿、更便利,使更多群众能分享优质医疗资源。会议确定,一是加快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二是推进远程医疗覆盖全国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推动东部优质医疗资源对接中西部需求。三是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为减轻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会议决定,一是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二是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有明显降低。三是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会议指出,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3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关于新时代加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经济运行延续了稳中向好态势。会议强调,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进行部署。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周期性态势好转,但制约经济持续向好的结构性、深层次问题仍然突出。会议强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需要付出艰苦努力。关键是要主动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表,对得上的加紧推,对不上的及时改。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做好下一步工作。首先要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同时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注重引导预期,把加快调整结构与持续扩大内需结合起来,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支持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继续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融资、用能和物流成本。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要更加积极主动推进改革开放,深化国企国资、财税金融等改革,尽早落实已确定的重大开放举措。要推动信贷、股市、债市、汇市、楼市健康发展,及时跟进监督,消除隐患。要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会议指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是我国边海防的独特优势。新时代巩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对于加强党对边海防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建设强大稳固现代边海防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沿边沿海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的边海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完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机制,强化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切实将各方面各领域力量融起来、工作统起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政策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高质量发展;决定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使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发展和民生。
会议指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既要有先进装备作基础,又要有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提升作支撑。会议确定,一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适应产业升级需求,采取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等方式,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重点强化高级技师等培训。三是对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四是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技能等级等制度,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按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五是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六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七是强化培训质量监管,对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完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会议指出,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激励,有利于更大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经济竞争力,促进民生改善。会议决定,在落实好科技人员股权奖励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因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给予税收优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实施监管考核,确保今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会议决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减税力度,一是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二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以上两项措施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四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五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六是从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七是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普惠金融服务,必须落实好已确定的政策,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融资成本下降。
——“放管服”改革。工商总局、海关总署3月22日发出通知,自2017年度年报起实施工商、海关年报“多报合一”改革。通知要求,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多报合一”年报前已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的除外),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4月20日起,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后,将同时取得报关报检资质。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检验检疫报检人员备案与海关报关人员备案同步合并为报关人员备案。6月1日起,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补录相关信息、资料,补录信息后将同时获得报关、报检资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机构改革。国务院机构改革推进会3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思想,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要求,对国务院机构改革作出进一步部署。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国务院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启动,为全面推进打下良好基础。从现在开始,改革进入实质性落实和推进阶段,要明任务、明要求、明责任、明政策,使改革工作实而又实、细而又细,扎实有序推进。韩正强调,要贯彻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根本目的,全面提高政府效能。要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把为人民造福的事办好办实。韩正要求,要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做好国务院机构改革工作。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相关职责调整到位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原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不出现责任缺位、工作断档。韩正强调,要统筹推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各项工作互促共进。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很重,各部门要尽快制定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具体措施,起好步、开好局,保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明确刚性兑付的认定及处罚标准,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金融资产,同时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诉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在消除多层嵌套方面,《意见》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要求监管部门对资管业务实行平等准入,促进资管产品获得平等主体地位,从根源上消除多层嵌套的动机。在合理设置过渡期方面,经过深入的测算评估,相比征求意见稿,《意见》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给予金融机构充足的调整和转型时间。为配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四项配套制度。
——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31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指出,民政部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提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及相关信息,相关部门获取名单后,执行或者协助执行本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联合惩戒措施共有14条,涉及个人招聘录用、从业资格、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企业审批认证、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
——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确定沧东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等97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试点项目涵盖河北、陕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等20个省区市。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试点地区包括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通知》明确列出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指出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指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通知》明确,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地方:
——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健全职称政策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机制、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加强职称评审监督五个方面,全文共16条。《实施意见》提出,向广州、深圳依法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向符合条件的地级市、县(市、区)分别依法下放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权。向高校直接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向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下放单位主体系列的职称评审权。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实施意见》提出,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广东省政府官网公布了在广东自贸区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区域调整实施的本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的区域调整实施本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明确,广东自贸区和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区域将暂停实施50平米以下小型餐饮的登记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和《广东省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至2018年12月21日试点期限内,广东将探索实现砍掉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形成一批事中事后监管成果、推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提出一批深化改革的建议,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武汉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在市民之家联合发布武汉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从受理申请到办结的全过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全程网上办。在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105项事项基础上增加55项,在湖北省国地税局发布的144项事项基础上又增加16项。
——甘肃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甘肃省提出,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放管服”有关规定,下放岗位聘用、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等管理权。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允许事业单位通过设置流动岗位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甘肃省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意见》要求,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明确全省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及农牧民从事农牧业生产必需的资源外,可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明确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关系和权责,适度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担保、入股等权能。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要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改革试点成熟做法,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等适当管理方式,清理规范各类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意见》提出将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滇中新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等8类共18个国家级开发区内适用已批复上海市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试点期为《意见》印发之日起至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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