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改革总体部署。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定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更多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以诚信立身兴业。会议指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方式。一要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二要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三要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四要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完善考核和问责免责办法。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会议指出,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三是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是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进群众福祉。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确定进一步扩大进口的措施,促进调结构惠民生和外贸平衡发展。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大气十条”目标如期实现、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基础上,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通过3年努力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一要源头防控、重点防治。二要科学合理、循序渐进有效治理污染。三要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会议确定,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支持关系民生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落实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措施,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清理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降税带来的好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确定加快已在境外上市新药审批、落实抗癌药降价措施、强化短缺药供应保障;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稳定运行,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比较充分就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会议确定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措施:一是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二是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三是禁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附加费用。四是支持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
会议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会议确定,一是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更好发挥铁路在大宗物资运输、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二是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三是推动船、车、班列、港口、场站、货物等信息开放共享。四是进一步清理运输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五是引导和规范交通运输领域“互联网+”新业态公平竞争、健康发展,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
6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指出,未来五年,应对风险挑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尊重经济规律,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打造国际一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李克强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强改革协同、落实和督查问责,支持地方大胆探索,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取得更多利国利民新业绩。
——“放管服”改革。交通部、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通知》提出,要加强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应急响应和处置,探索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方式,对平台公司的行政处罚行为通过信用系统进行公告,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部门间和各部门内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通知》要求从6月11日起,在江苏省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浙江省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开展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通知》指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初见成效,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省市县各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方案》明确了实现上述目标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是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二是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三是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四是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方案》强调,要建立健全“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开展百项问题疏解和百佳案例推广行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通知》提出,司法部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国务院各部门清理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确保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完成后向国务院报告情况。《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通过公布新的办事指南、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公安部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并公布了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布公告,决定调整、改革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全面部署加快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提出,到2020年,奶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奶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超过65%,奶源自给率保持在70%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显著提升,乳制品供给和消费需求更加契合。乳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消费信心显著增强。到2025年,奶业实现全面振兴,奶源基地、产品加工、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意见》明确了实现上述目标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优化奶源基地布局,丰富奶源结构,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良种繁育及推广,打造高产奶牛核心育种群,促进优质饲草料生产,提高奶牛生产效率和养殖收益。二是完善乳制品加工和流通体系。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建立现代乳制品流通体系,不断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培育壮大奶农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规范生鲜乳购销行为。三是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修订提高生鲜乳、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等乳品国家标准,监督指导企业按标依规生产。落实乳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养殖、加工、流通等全过程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和竞争力。四是加大乳制品消费引导。积极宣传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监管等发展成效,定期发布乳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展示国产乳制品良好品质。实施奶业品牌战略,培育优质品牌。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倡导科学饮奶,培育国民食用乳制品的习惯。
——改革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一是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二是基本放开制造业。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三是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农业领域,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限制。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 一是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2018年7月1日前修订出台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强投资促进,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四是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五是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等地区。拓宽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物流成本。
——机构改革。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确定的原则,平稳有序调整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进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决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在保障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方面,《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调整适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行。在确保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有关批准、备案、复议等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方面,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下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有关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决定》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修改、废止行政法规,或者需要由国务院作出相关决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司法部起草草案后,依照法定程序报送国务院;二是国务院部门要抓紧清理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同时就原行政机关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问题作出了衔接性规定。6月15日上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金融体制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证券投资相关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
——价格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有利于加快构建充分体现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国有景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业加快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小众旅游向大众旅游、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健全以景区正常运营成本为基础,科学、规范、透明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指导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措施。一是合理界定门票定价成本构成;二是创新价格管理方式;三是严格履行定价程序,包括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价格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等;四是建立门票价格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五是加强景区收支监管;六是规范景区价格行为;七是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监管,建立健全景区价格失信惩戒机制。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通知》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坚持促进公平、明确责任、统一政策、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作为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通知》明确,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是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二是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三是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四是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不变,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通知》指出,要健全保障措施,确保制度顺利实施。一是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二是强化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确保应收尽收,杜绝违规支出。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情况列入省级政府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查询系统、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监控系统以及全国共享的中央数据库。《通知》强调,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顺利实施。
——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科技部和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民营企业。在产业细分领域培育一批“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意见》明确,要发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创新、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人才培育、科技金融、军民融合、国际合作等加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充分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意见》强调,要深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及无形资产税前摊销、政府采购、科技金融等普惠性创新政策落地实施,取得实效。《意见》提出,要发展完善科技金融,形成科技创新与创业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等各种金融方式深度结合的模式和机制,为民营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投融资环境。《意见》还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军民协同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进行了重点任务的部署。
地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宁夏将放宽办学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教育,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对民办学校的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用途,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凡适合社会资本承担的教育服务,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釆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资本承担。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云南省今年将实施“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新举措。全省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发票领取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此外,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总时限不超过80个工作日。
——青海省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青海将建立职称聘任退出机制,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硬性要求,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根据《实施意见》,青海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硬性要求。对基层和实践性、操作性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形式替代。
——上海自贸区推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意见》分六大部分、二十五条举措,涵盖了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便利外资金融机构落户、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科创中心建设、集聚发展高层次金融人才、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法治环境等六个方面,体现了上海自贸区在扩大金融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
——海南省工商局推出7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包括增加名称表述、服务总部经济、简化身份证明、试行住所申报、简化集团登记、免交核转证明、拓展信息服务等内容,持续全面深化服务海南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增加名称表述举措规定,申请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企业名称时,增加允许冠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的区域表述字样。据介绍,这些改革举措简化了注册登记手续,拓宽了企业信息归集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