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相关准备工作,近期,我委配合省发改委督导组对海东市县(区)2015-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落实及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乐都区、互助县、化隆县、民和县四县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以查促建”的指导思想,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解难点等方式开展了相关督导工作。
全市2015至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自查共584项,其中2015年107项,总投资11876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60089万元,其中:开工107项,未开工0项;2016年项目178项,总投资10643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65129万元。其中:开工178项,未开工 0项;2017年145项,总投资12763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84821万元,其中开工144项,未开工 1项;2018年126项,总投资147236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66552万元,其中开工34项,未开工92项。
通过督导,我市实施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基本符合项目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财务管理制。各项目实施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项目可研、环评、初设、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低,部分项目县配套资金不到位,档案资料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要求县(区)项目管理部门监督项目单位抓紧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市项目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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